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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进行一步营造氛围,强化利剑护蕾工作落地见效。3月8日上午,我院召开关于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警示教育培训暨学习《岳阳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方二四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专职副主席、护士长,副护士长等科室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共护花蕾健康成长宣传通稿,通过学习保护未成年人的含义、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院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度和关注度,提高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全院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未成年人遭受和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九种情形的强制报告工作。通过学习案例分析以及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条款、追责问责办法,使全院工作人员懂得涉案违法后果是积极严重的,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声誉。通过学习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工作实效和工作标准。
最后学习《岳阳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办法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按要求落实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应予追责问责。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的,超过2小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视作迟报;超过12小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视作瞒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均要受到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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